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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针对从日本实施赴华人员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机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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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发出通知,根据中国民航局、海关总署、外交部公告要求,自2020年9月25日(含当日)起,日本赴华航班的中、外籍乘客须凭3日内(以出具日期为准)新冠病毒核酸(PCR)检测阴性证明登机。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中国公民登机办法

          (一)自日本直飞中国

          登机前3日内在指定检测机构(名单见附件)取得统一格式的阴性结果纸质证明,乘机时凭该证明原件登机并将证明复印件交航空公司留存,无需出示带飞机或“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

          (二)自日本经第三国或地区飞中国

          登机前3日内在指定检测机构取得统一格式的阴性结果纸质证明后,12小时内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申报入口B申报个人情况并拍照上传证明。经中国使领馆复核通过后,当事人可获得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请务必事先查看小程序中的“核酸检测证明申报常见问题解答”。请在健康码有效期内中转乘机,并配合航空公司查验。

          (三)自第三国经日本中转乘机飞中国

           登机前3日内在始发国检测机构取得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并于12小时内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拍照上传(具体要求请查询中国驻该国使领馆网站),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复核通过后,当事人凭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在日本中转乘机。乘机时请随身携带检测证明原件并配合航空公司查验。

          目前日本各机场中转区内均未设置核酸检测机构,转机人员无法入境日本进行检测。因此,请中转乘客务必在始发地取得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后再启程来日,同时计算好健康码有效时间,确保在健康码有效期内乘机离日,否则将被遣返回始发地。

          二、外国公民登机办法

          (一)自日本直飞中国

          登机前3日内在指定检测机构取得统一格式的阴性结果纸质证明,乘机时凭该证明原件登机并将证明复印件交航空公司留存无需向中国使领馆申办《健康状况声明书》

          (二)自日本经第三国或地区飞中国

          登机前3日内在指定检测机构取得统一格式的阴性结果纸质证明。请在取得证明12小时内将有效护照资料页、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申请人已签字的《健康状况声明书》(样式见附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中国使领馆以下指定电子邮箱(请按检测机构所在地发送给相应使领馆,各总领馆领区划分附后)。中国使领馆审核通过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将健康状况声明书扫描件发还申请人,请申请人自行打印并携带至机场。请注意在健康状况声明书有效期内中转乘机,并随身携带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证明原件备查。